昨天,各媒体纷纷报道,在哈尔滨,赚钱不给老婆花就算家暴。《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定:除打骂外,精神恐吓、禁闭、冻饿、经济封锁等都属家庭暴力范畴。
可奇怪的是,这一规定,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里,居然找不到类似的内容,实在让人怀疑这又是一条假新闻。
该条例实际上并未对何种情况属于家庭暴力作出解释,只有第22条“男方在女方提出离婚、拒绝或者终止恋爱关系后,以及在解除夫妻关系后,不得对女方及其亲属施以纠缠、骚扰、侮辱、威胁、打骂等行为”多少还沾点边,但并没有提到“除打骂外,精神恐吓、禁闭、冻饿、经济封锁等都属家庭暴力范畴”。也许在该条例的立法讨论过程中,确实有人提出过上述意见,但最终并未列入条例正文,而记者却误以为这一内容已立法通过,才会闹出这么大的乌龙。
当然,这一新闻能迅速成为热点,恐怕不只是内容具有争议性,现实中确实存在丈夫对妻子实行经济封锁,家中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的情况。此前,因反家暴中心大量的家暴投诉中,常有施暴者对家庭成员实施经济控制的案例,深圳市妇联提交的《深圳经济特区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初稿采用列举的方式对家庭暴力范围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家庭暴力指行为人对其家庭成员实施的身体、精神、性、经济等方面的伤害行为。”首开先河将经济伤害行为纳入家庭暴力范围。虽然妻子肉体上未受摧残,但精神压力极大,经济和家庭地位的不平等导致的软暴力某种程度上并不亚于直接的肉体施暴。
很多家庭暴力一开始就与家庭成员的经济地位密切相关,施暴者正是通过暴力控制了家庭财产,或者本来就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支柱,而受害人则需要其提供生活费维持生活,导致了夫妻双方地位的不平等。经济不独立,才会一直被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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